山西省劳动模范、晋中市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巨世峰。
在当地的官方媒体(晋中新闻网)的笔下是这样写着:在担任人大代表期间,巨世峰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,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,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。在他的日程表上,总会留出一部分时间专门用于深入基层、走访群众,了解他们的诉求,为他们排忧解难。
“人大代表是人民诉求的代言人,我要珍惜人大代表身份,及时反映并积极解决群众的关切需求。”巨世峰始终牢记职责和使命,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。
在真实的世界中,他是法院的常客,是社会中的失信人。
国办印发的《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》也明确提出,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人大代表。
而他,也出席了2025年晋中的大会。
这是一个非常深刻且切中时弊的问题。当社会选出的“榜样”无法发挥榜样的作用时,这并非个别人的失败,而是整个“榜样的选拔、塑造、认同”系统出现了多重故障的信号。
首先榜样的产生机制出了问题。自上而下的“指定”而非自下而上的“涌现”。行政化与标签化,榜样往往是由官方或权威机构基于某些特定标准(如业绩、贡献、符合主流价值观等)“评选”或“指定”出来的。这个过程可能更注重其外在的符号意义,而非其在公众中自然形成的感召力。他可能是一个“合格的劳模”或“完美的英雄”,但不一定是一个“有感召力的人格”。公众没有参与选择的过程,这个榜样可能并非来自他们的日常生活,其事迹和形象也未经受广泛的、自发的民间检验。因此,公众对他缺乏天然的亲近感和认同感。
其次榜样的形象塑造出了问题。完美无瑕的“神像”而非有血有肉的“人”,过度包装与失真: 为了发挥最大的宣传效应,榜样的形象常常被过度美化、提纯,剥离了所有人性的弱点和成长的挣扎,被塑造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“高大全”形象。引发距离感与怀疑: 这种完美形象与现代社会中,尤其是年轻人追求的“真实”、“接地气”的价值观相悖。人们本能地不相信完美,这种失真感会直接导致疏远、不信任,甚至逆反心理。大家会觉得:“那是宣传出来骗人的,跟我们普通人没关系。”
还有榜样的“圈层化”, 这说明社会已经出现了“榜样圈层化”现象。官方推出的榜样可能只在某个特定群体或层面有效,而无法成为全民的共识。这本身是社会发展的常态,但若强行推广一个“通用榜样”,就会显得格格不入。
最后榜样自身行为与宣扬价值的背离,“人设”的崩塌这是最致命的一点。如果榜样在台前宣扬无私奉献,幕后却被发现以权谋私、生活腐化,这种巨大的反差会彻底摧毁其公信力。这不仅让这个具体的榜样失效,更会严重透支整个社会对“榜样”这一概念的信任,产生“塔西佗陷阱”——无论你说什么,人们都不再相信。
时代变迁榜样的定义和产生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。真正的榜样越来越多地是在各个领域、各个圈层中自然“涌现” 出来的,他们因其真实性、专业性和人格魅力而获得追随,而非因为一纸任命或一个头衔。
因此,当一个社会选出的榜样不起作用时,它不是一个需要批评公众“不识好歹”的问题,而是一个需要社会管理者深刻反思的信号。
我们的评价体系是否真实?我们的叙事方式是否真诚?我们是否真正理解和尊重了这个时代人民的精神需求?
呼吁山西省晋中市,需要一种更加开放、多元、互动和真实的榜样文化。
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,眼下最能起作用的还是晋中法院的执行法官,因为你们是这个失落世界的定海神针。
执行法官是连接司法宣示与社会现实的桥梁,是将“纸面上的法”变为“行动中的法”的最终保障。
唯有行动,才能镇住失信与违法的波涛,让法治的海洋得以平静,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最终照进现实。为晋中的榜样文化重建争取时间。
作者:闻语
